释义 |
财产全部给某个子女,可以要求其他子女平分养老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使父母把财产分割给其他子女的,所有子女对父母都还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能继承的财产及权利有以下几种: 1、国家、集体的财产,包括:国家、集体本身固有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保管的国家、集体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赠予国家、集体的财产; 2、其他个人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配偶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为配偶的财产、被继承人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家庭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发给被继承人亲属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被继承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保险金、被继承人生前赠与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其他公民本身固有的财产; 3、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综上所述,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