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押金条怎么办民法典 |
释义 | 押金条丢了,首先应该双方先进行协商调解,因为押金条是证明双方利益的最重要的原始凭证,关系双方的利益;其次,如果一方对押金条丢失而拒绝退还押金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否交过押金,就需要由其中一方来举证证明,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及时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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