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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押金单不见了不退钱是否合理?
释义
    丢失押金条不影响要求退押金,只需出具作废声明或证明。押金是为保证行为不损害他人利益而存放的费用,违约时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可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押金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是债务履行的担保,债务不履行时可优先受偿。出押人一般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押人为债权人。押金单丢失不应导致无法退还押金,只需提供一份声明或证明即可。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到押金并无法提供证据,则无法要求退押金。押金是为保证行为不对对方造成损害而存放在对方处的费用,违约时会被扣除。押金有替代性,通常是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而要求交付保证金,以没收押金来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押金也称保证金或风险抵押金,在债务履行时返还或抵扣,债务不履行时优先受偿。出押人一般为债务人或第三人,受押人为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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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