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不是,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还不是正式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后,会出具立案通知书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立案。 立案的条件如下: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做笔录不算是立案。笔录只是在某个特殊的场所内对某人针对某件事情进行记录,记录的目的是在于为以后追查提供一个证据,且需要双方的确认,防止以后被推翻或者误判。笔录都是针对一些事故场景进行的记录方式,减少为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