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签的,这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一定要签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签订的合同双方都要有纸质合约做保障。 学校可以选择签10个月的合同,但对于那些已经连续签订了2次合同以上的老师或者已经连续在学校工作忙10年的老师,老师们可以要求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学校不得拒绝,更不能签有期限的合同或者是10个月期限的合同,这是对个人权益的保障。 合同必须双方各一份,否则违反了劳动法,如果遇到不给劳动合同的可以去劳动局以及教育局投诉。 试用期对于每一老师而言,只能有一次,而非年年九月份都为试用期,更不能不给老师购买社保,对于学校不买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 在老师放假期间,社保和工资也必须缴纳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