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员工拒签有经济补偿吗 |
释义 | 公司主体变更职工拒签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事项改变,需要和员工协商,员工不同意续签,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申请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二条中写明。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二、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 (一)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三)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五)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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