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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释期满是否会被送监?
释义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会被收监吗?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可能会被收监,但也可以提出取保请求。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不离开居住地、及时报告变动、配合传讯等。违反规定可能导致保证金没收、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逮捕。若需要提出取保候审请求,需缴纳保证金,且在取保期满后一般可退还。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会被收监吗?
    1、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可能会被收监,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的法定处理方式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还可以提出取保请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取保候审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对于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是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若是满足了法定的条件,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的。此请求若是被司法机关受理,那么犯罪嫌疑人最少需要缴纳一千元的保证金。对于在取保期间没有违法的情形,在期限届满后,此保证金一般会被退还。
    结语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式有两种: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期限届满前,执行机关应当通知决定机关,并根据决定机关的决定进行执行。若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可以提出取保请求。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地址变动、按时到案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能会没收保证金或采取其他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缴纳保证金后等待受理。在取保期满且没有违法情况下,保证金一般会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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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5: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