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担保人的责任和担保范围。担保人的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涵盖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范围根据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质押和留置的担保范围也有相应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1、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怎样的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结语 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时,保证人需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涵盖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若保证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抵押、质押和留置担保的范围分别根据合同约定,涵盖相应的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担保权益所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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