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内容性质是:具有兼具着组织法和活动法,强制法和任意法,实体法和程序法,国内法和国外法的双重性质,属于一部多元化的法律。 一、我国公司法的主要特征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公司法的特性如下: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规定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公司的组织机构以及公司组织的变更、消灭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规定公司的行为活动;公司法是一种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的法律;公司法是成文法。 二、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和期限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是可以对赠予合同附条件和期限的,因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己任意约定合同内容,只要不违反强制法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