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原赔偿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单位有什么影响
释义
    如鉴定结果没有改变,不会对原赔偿造成影响,不会对单位造成影响。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其进行鉴定,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并且对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安排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但用人单位认为该职工的伤残程度发生变化,基于其自身利益考虑或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出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3、经办机构。根据规定,经办机构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核定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劳动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还仍旧按照先前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基金和其他参保人是不公平的,因此,经办机构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以上是关于工伤一年后单位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原赔偿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单位有什么影响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4: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