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组织旅游受伤不算工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受伤的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看旅游活动的发起、参与等过程,是否都是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管理。公司组织旅游并承担旅游费用,在旅游过程中的活动也都是由公司安排,并且旅游的目的也是为了激励员工,将集体活动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所以,这种由用人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可以被认定为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而员工在旅游中因为工作安排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旅行社解除合同后的责任承担 实践中,因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造成旅行社解除合同的,一些旅行社认为是由于旅游者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成行,因此不应当退还旅游费用。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根据本条规定,因本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旅行社可以在扣除必要费用后退还余款给旅游者,但不能以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为由,不予退还全部费用。本条规定的必要的费用,包括旅行社为旅游者支付的交通、住宿、餐饮、参观游览、娱乐、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法条链接】 《旅游法》第六十六条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旅游合同中双方各自的义务是什么 旅游服务方的义务: 1.不得随意将旅游服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如需委托的,应当经得旅游者的同意。3.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旅游者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这里的费用包括劳务报,酬和服务报酬等。2.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和指挥,按旅游服务人的组织进行旅游服务。3.保护旅游设备、设施。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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