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退回原籍。 二、追回已经享受的补贴。 三、追究顶替人的责任,赔偿被顶替人的损失。 四、如果因冒名顶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