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人的知情权与律师代理权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但可以结合保护。被拘留人有权知道拘留的原因、拘留期限等信息,律师代理人有权会见被拘留人、参与辩护等。知情权和律师代理权结合保护可以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被拘留的人有权知道拘留的原因和期限,有权进行申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代理人可以会见被拘留的当事人,参与辩护,行使其他法定职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拘留的人有权聘请辩护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被拘留的人有权保持沉默,但不得妨碍案件的调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被拘留的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结论:被拘留人的知情权和律师代理权结合保护可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