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证醉酒驾驶处罚如下: 1、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了上述处罚外,十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3、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按照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酒驾但未造成醉酒驾驶的程度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