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陪产假 包括双休日,但并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 。国家规定陪产假有15天,是指男性在与自己依法 结婚 的妻子休 产假 期间可以享有的15天陪产假。 每个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 晚婚 ;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面的优待: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 婚假 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 法律客观: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