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法律客观: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