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业主被收开门费是不合法的,业主已经缴纳物业费,物业理应为业主提供服务,“开门费”这一项不属于合法收费,这属于巧立名目的乱收费,可以到物价局举报,也可以到物业管理处投诉。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