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多缴税款超过三年的,不能再提出退税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章: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也就说,看是谁发现多缴的:税务机关发现,立即退还,不存在期限限制;纳税人主动发现的话,三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并且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加算利息,超过法定的三年退税申请期限,无法申请退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章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