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原材料、船舶、飞机、车辆等,除法律不允许抵押的财产外。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财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属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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