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请假后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孕妇请假工资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3、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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