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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派出所说没事了,现在叫签字检察院说是公诉正常吗?
释义
    法律分析:正常,取保候审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期限为12个月。公检法三机关都可以就同一犯罪嫌疑人就同一犯罪事实办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如公安机关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继续沿用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也可继续沿用公安机关办理的取保候审。待法院生效判决作出之后,该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缴纳保证金之人可持判决书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二、 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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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