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早晚高峰指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外埠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点击此处查看)行驶。周末及节假日没有早晚高峰限行。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