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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亲属关系应该如何去上户口
释义
    非亲属关系一般是不能入户的,户口迁移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
    户籍上非亲属关系一般有三种情况:
    1、是集体户,户籍上的人与户主并没有亲属关系;
    2、是家庭户,是指户籍的人与户主存在投靠关系,不是亲属关系;
    3、是抱养或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与户主没有亲属关系。办理收养手续上户口的,需要带着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同时还需要符合收养条件才可以。其余非亲属关系按相关法律办理。
    迁入方地方派出所的批准文件、迁入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入户相关手续。然后再持迁移户口证、户口本(迁入亲属)以及由户主签名的入户责任书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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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