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特困补助条件有以下哪些? |
释义 | 贫困补助申请条件: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贫困生的审核办法: 1、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 2、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 3、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 综上所述,符合条件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书面委托村(居)干部、包村(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或者其他居民代为提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供养形式可选择在家分散供养或到机构集中供养。其中,照料护理等级为全自理的,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照料护理等级为半护理、全护理的,特别是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体现差异性。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地区、城乡差异等因素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民政部、财政部要加强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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