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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销户口前要把哪些事情完成
释义
    注销户口前需要办理以下事情:
    1、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2、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等其他法定情形。
    户口注销办理材料:
    1、正常死亡的,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火葬场出具的火化证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3、无上述证明的,可以凭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单位证明,经辖区民警核实后给予注销。
    综上所述,注销户籍前需要注意:应该处理好被注销人生前的债务、银行卡、保险、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意外保险等,另外需要当地公安局开具受伤或意外死亡证明未见。注销户籍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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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