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需要哪些部门的审核?
释义
    (一)居(村)委会(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核实材料,
    在申请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1)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是否清晰、完整、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核查户口簿中申请人是否是市区户口(包括由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村),或者申请人是否具有我区户口,且在市区企业(含市区以外的市属企业)工作5年(含)以上的及年满25周岁的退役士兵(军龄八年或二级士官以下的士兵),并未取得农村宅基地;
    (3)核实申请人家庭是否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
    (4)对申请人家庭进行现场调查,查证申请人填写的住址、现租(借)住房是否属实,是否属于无房户;查验其家庭生活设施是否超出低收入水平;
    (5)经调查核对无误后,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签署意见,并报送上一级主管部门。不符合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讲明理由。
    (二)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镇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初审。
    在组织居(村)委会(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进行复核,应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审。
    (1)复核申请材料和居(村)委会(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调查核实意见的准确性。必要时组织进行家庭调查。
    (2)对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3)张榜公布初审后的受理名单。
    (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认定保障资格。
    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保障资格的认定。
    (1)审核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有自有产权的住房;
    (2)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15日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签发《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证》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许可证》;
    (4)对公示有异议的,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复核。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