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判前是否需要经过逮捕? |
释义 | 逮捕后不一定判刑,判刑由法院决定。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之后还需调查、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审判。逮捕后可能被判刑或无罪释放。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逮捕条件包括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安全秩序、干扰证据等。逮捕通知书下来至判决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决定起诉。法院一般在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被逮捕与检察院提起公诉无必然关系。 法律分析 一、逮捕之后是否一定判刑? 逮捕后不一定判刑。判刑是由法院来定的,法院具有最终裁量权。 逮捕只是一种在发现犯罪后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在逮捕后,公安机关还需要进行继续调查,然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再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 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将成为公诉的被告,进行判决。批准逮捕后可能会除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还有可能会被证实无罪而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逮捕通知书下来多久判 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诉的情形。《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受理后至判决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能够超过三个月。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只是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过程一个手段。在刑事案件中,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出于破案的目的,都会申请逮捕的。但被逮捕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没有必然的关系。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是在严格依法审查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符合的就起诉,不合符的就不起诉。 结语 逮捕并不一定意味着判刑。判刑是由法院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决定的,法院具有最终裁量权。逮捕只是在发现犯罪后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之后还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定罪量刑。逮捕后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也有可能被证实无罪而获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任何人都不能确定有罪。逮捕通知书下来后的判决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法院应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检察院是否提起公诉是根据案件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来决定的,与被逮捕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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