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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试吃药品合法吗?
释义
    法律分析:
    游走在法律边缘,没有明确的专门性的法律保障:
    一、“试药人”每次试药的收入是千元左右,但有高风险。
    试药不能无底线。检验一个药品的好坏,用健康人试药能试出什么?其实并不能试出药品的药效,仅仅能确定这种药品是不是会危及生命安全。
    一个健康的人体内并没有药物涵盖治疗的病毒,也就不能检验这种药品是否会对治疗有好处。尽管没用,国家又规定了新药品的研发,必须进行试吃的环节,对此,相关部门对试药人的保护,并没有出台专门的规定,如何保护?只能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即无法提供专门的有针对性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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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6: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