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威胁公司领导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辞退。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如果是用人单位方过错,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解除和裁减人员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法律分析 一、员工威胁公司领导可以辞退吗 员工威胁公司领导,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如果是用人单位方过错,劳动者可以去申请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结语 员工威胁公司领导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可以辞退。而对于用人单位突然辞退员工,如果是用人单位方过错,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