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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福清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释义
    福清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及程序:福清市政府根据综合地价制度划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标准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批、摸底调查、评估等,并规定了补偿协议达不成时的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一、福清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根据福清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市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全市各地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
    市政府此次划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标准为最低标准:
    1、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
    2、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
    3、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
    4、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
    二、福清市征地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1、该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2、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由项目业主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等材料。
    3、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听证)告知书》时明确告知征地范围内的房屋补偿由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征地(听证)告知书》发布后,市住建局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开展征地范围内房屋摸底、调查,通过公开抽号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拟定房屋补偿方案。
    4、集体土地征收获批后,征收土地公告应明确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同时征收,并告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公布实施,房屋补偿方案由市住建局公布实施。
    5、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达不成补偿协议,在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到位或提交产权调换房屋(周转房)的地点和面积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交地。逾期仍未交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福清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已于3月1日正式实行,根据市政府的规定,征地补偿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进行计算。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福清市被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对应的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地补偿的程序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告知、摸底调查、评估和补偿方案的确定等。对于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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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4: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