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面对起诉时需要提交答辩状,并在限期内完成。如果被告人不提出答辩,则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如果认为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最后,当事人需要准备证据,参加庭审,并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针对起诉书,您可以提交自己的答辩状。 二、答辩状必须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三、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四、有反诉配咐绝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五、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 六、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培姿备自己的证据。以后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最后,对于起诉状和答辩状的提交,以及反诉和管辖异议的提出,被告人都应该认真对待。在答辩期间,被告人有权提交自己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也将继续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简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