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性肿瘤保险中继往不续保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恶性肿瘤保险中继往不续保的规定,主要是指在购买恶性肿瘤保险时,保险合同中可能包含有不再续保的规定。这意味着,在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公司有权选择是否愿意继续向保险人提供恶性肿瘤保险的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期间为一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得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除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虚假陈述、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不能履行保险责任的。 2.《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在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后,不得追偿。 3.《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结论: 继往不续保的规定在恶性肿瘤保险中是存在的,但保险公司在合同期满后选择不续保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同时,如果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虚假陈述、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保险人不能履行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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