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严重超载的认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承载重量,超出所规定的核定标准30%就认定为严重超载。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承载重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四米,载运集装箱的车户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出车身。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货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四米。根据以上规定,超出所规定的核定标准30%就定义为严重超载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