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保证书具备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单方承诺保证函形式与内容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两种要件,则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就没有法律效力。 影响单方承诺保证函法律效力的要件不外以下两种: 第一, 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合同法角度而言,任何一个合同的订 立,都要由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尽管单方承诺保证函系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出具,但是如果在承诺保证函中明确无误地表达了类似“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另一方当事人也表示了接受,那么保证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当视为已经具备。第二,单方承诺保证函形式与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