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暗挖隧道施工十八字方针是: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早封闭、勤量测。 隧道及地下工程施工时有下列特点: 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较大; 工作条件差、工作面少而狭窄、工作环境差; 暗挖法施工对地面影响较小,但埋置较浅时可能导致地面沉陷; 有大量废土、碎石须妥善处理。 隧道及地下工程的施工方法最初是采用矿山开拓巷道的方法,故称为矿山法,此法应用范围很广。 法律依据: 《隧道 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