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是不是帮别人扣分就绑定车了
释义
    不是的。
    别人用你的驾驶证扣分,需要驾照本人过去。必须驾照本人签字的,必须驾照的本人到场,还要出示身份证。但尽量不要给别人扣分。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到2000元罚款。第一次被处罚后被发现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到5000元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5年内不得重考。
    流程:用谁的驾照扣分,就是谁到现场,并拿着它自己的驾照、身份证、行车证。也就是说用别的人证扣分是没有问题的,实习期驾驶证扣满12分,需要重新报考科目一,通过以后才能再次拿到驾驶证。但是,一个驾驶证如果给三辆以上的机动车处理违章,就将列入黑名单,查证属实确为卖分的,将轻的罚款,重的注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2: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