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法庭辩论流程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