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存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
释义 | 提存人指的是债务人。提存指的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债务人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这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权的一种制度。 一、标的物如何提存 标的物提存,一般有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二、合同因提存而终止吗 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三、合同终止的原因具体有那些 合同终止的原因具体有: 1、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 4、提存,是指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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