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离婚后还可以再次使用么 |
释义 | 离婚后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离婚后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房子是以两人名义购买的,离婚前用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后确定归其中一方所有,债务也就随房屋所属权相应转移到其中一方,那么就需要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可以持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证明贷款房屋归属的公证文件等材料到管理部门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有缴存公积金的情况下,若是需要购买住房,那么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或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该内容由 谢志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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