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拘延长至30天的条件有: 1、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刑拘延长至30天; 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人员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人民检察院审批; 3、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