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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能否全部取出?
释义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根据国家规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购房、偿还贷款、退休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其他可提取条件,如租房超出收入比例、离休、出境定居等。每年只能提取一次,购房后1年内才能提取。提取时需要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余额,否则纳入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第四离休、退休的;
    第五出境定居的;
    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情况包括购房、还贷、退休、离职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提取公积金需符合特定条件,并且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此外,购房后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对于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出境定居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同时注销账户。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可以提取存储余额。对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情况,存储余额将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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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9: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