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的保证金要本人亲自领取吗 |
释义 | 办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不是必须得本人领取,在退保证金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领取,比如委托辩护律师或者委托家人领取,但是委托他人领取保证金的需要出具委托书。根据规定,办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只能在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时候退还。 法律分析 一、办理取保候审的钱必须本人领取吗? 办理取保候审的钱不是必须本人领取,可以委托他人领取。 二、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 第九十七条 需要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决定没收五万元以上保证金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九十八条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被取保候审人在逃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能到场的,应当向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宣布,由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拒绝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完全可以委托他人领取,正常情况下保证金是如数退还的。因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会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并且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被取保候审人也有权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