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委托书都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需要公证的事物资料;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一、委托书司法公正到什么部门去办理? 到公证处办理。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如果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了,先不要惊慌,可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您可以选择一般正常流程补办,具体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单位正式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报纸原件1份;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要求在a4纸上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多页需盖骑缝章。此项工作在7个工作日完成,可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此项工作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评议、评估论证,不收费。 (二)、您也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这时候,您应该首先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持土地使用证证号和身份证到相应的报社刊登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然后持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首先持丢失证明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登报挂失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补办。 三、房屋登记备案需要什么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其他有效凭证是指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外的凭证,即: (1)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明; (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违章建筑被依法处理后保留建筑物的凭证; (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 (5)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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