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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房产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释义
    免税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宗教寺庙、个人非营业用房等。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标准可从价或从租计征,税率为1.2%或12%。具体减除幅度由地方政府确定。征收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城市的征税时间不一致。
    法律分析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根据条例,国家机关、宗教寺庙、个人非营业用房等房产免纳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征收标准分为从价和从租两种情况,税率分别为1.2%和12%。纳税期限由各地政府规定。不同城市的征税时间可能不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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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