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过失决水罪的主要要件是主观过失、一般主体、公共安全客体和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过失决水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放火、决水、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则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法律分析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 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且造成了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及法律规定:解析责任追究与法律界限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包括:1.主观方面,即犯罪人的过失心理,包括疏忽、不谨慎等;2.客观方面,即导致决水事故的行为,如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违反相关规定等。法律上对过失决水罪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中,具体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幅度等。责任追究方面,涉及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赔偿等。法律界限方面,需要考虑过失决水罪与其他类似犯罪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与解释等。综上所述,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及法律规定涉及到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追究和法律界限等多个方面。 结语 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客观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及法律规定涉及犯罪构成、刑事责任追究和法律界限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侵占、盗窃或者抢夺防汛物资,防洪排涝、农田水利、水文监测和测量以及其他水工程设备和器材,贪污或者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移民安置和补偿及其他水利建设款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九十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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