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流程 |
释义 |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流程具体如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 2、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同时填写该表; 3、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4、领取相关文件,包括购房合同等;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领取不动产证。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综上所述,不动产首次登记,主要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如实践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在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交易合同、房产发票、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以及完税证明等资料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也需要进行审核。另外,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是不一样的。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行使对所购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一般指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法律依据】: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是不一样的;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行使对所购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一般指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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