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漏的诉讼请求能否另行起诉 |
释义 | 遗漏的诉讼请求能另行起诉。法院判决结束之后,如果当事人认为遗漏了诉讼的亲求,可以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是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不超过诉讼时效就能够提起诉讼。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之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怎么起诉离婚以撤诉? 起诉离婚撤诉的,只需在宣告判决前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即可,但是否撤诉,应由人民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立案后撤诉会有什么后果 立案后撤诉有下列后果: 1、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离婚撤诉是否能反悔 离婚撤诉能反悔。第一次撤回离婚诉讼并后悔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根据规定,原告撤回离婚案件后,一般在离婚案件中6只有在几个月后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6一个月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有新理由、新情况才能随时起诉,当事人应当认真决定是否撤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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