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合同法已经失效,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编内容不适用于下列合同:具有隶属关系的主体之间订立的与民事活动无关的协议;法人、其他组织进行内部管理订立的协议;以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法律客观: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