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审批未通过,员工能否擅自离职? |
释义 | 劳动者离职时,如果提前通知单位且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直接离职。离职和辞职的区别在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而离职只是标明劳动关系已解除,无法确定是哪一方提出的。 法律分析 一、离职不给批,可以直接走吗 1、劳动者离职时公司不给批,如果已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可以直接走;如果在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后,到期就可以走;但如果采取的是协商一致的解约方式,必须经双方达成一致才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 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样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者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一定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只是标明劳动关系已解除,无法确定是哪一方提出的。例如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里面会载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如果已提前通知单位并经过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离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后即可离职。然而,如果采取协商一致的解约方式,则必须经双方达成一致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和离职的区别在于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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