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伤,派出所要求双方或一方进行伤情签定时,签定费用自己出。 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一般来说应由打人的一方出检查费,双方都有责任的,检查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根据过错。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